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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最近應該看了很多關於伊波拉的新聞,但是在聳動新聞造成的恐慌的背後,建議可以看看疾管局發布的資料,了解一下這個疾病,和一旦爆發該如何自保,不才小弟大致上畫了一些重點keyword然後稍微排版了一下,供各位版友參考
原文轉載自疾管局,網址:
http://www.cdc.gov.tw/uploads/files/201410/4b48deab-52b5-41a0-974a-7c82dfd4e7c5.pdf
伊波拉病毒感染 Q&A
疾病管制署103年10月6日修訂
Q1:什麼是伊波拉病毒感染?
A:伊波拉病毒感染是人及靈長類(猴子、大猩猩及黑猩猩)的一種嚴重致命疾病。伊波拉病毒首度發現於1976年,同時間爆發的兩起疫情,一起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另一起在蘇丹的偏遠地區。伊波拉病毒的起源未知,但根據研究,果蝠可能是該病毒的天然宿主。
Q2:人類如何感染伊波拉病毒?
A:人類透過直接接觸受伊波拉病毒感染動物的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體液而感染,尤以破損皮膚接觸感染風險更大。伊波拉病毒不會經由水、蚊蟲叮咬傳播。在非洲地區,曾經發生因處理感染伊波拉病毒而生病或死亡的大猩猩、黑猩猩、果蝠、猴子、森林羚羊及豪豬等動物而感染的個案,因此應避免接觸這些高危險性動物,包含撿拾在森林中已死亡的動物或是處理牠們的生肉。
一旦人類因接觸感染伊波拉病毒的動物而受感染,此疾病可藉著人傳人方式於醫院或社區中擴散。人與人之傳染是因直接接觸到被感染者或其屍體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是間接接觸被感染者體液污染的環境(例如衣服、床罩或針頭等)。若醫護人員未配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手套等)照顧病患,則會造成院內感染。另葬禮儀式中直接接觸屍體,亦在疾病傳播中扮演重要角色。經治療康復,且經醫護人員決定可以返家的人,就表示他們不會在社區傳播病毒。
Q3:哪些人感染風險較高?
A:因為直接接觸受感染患者及遺體的機會大,因此,醫護人員、家人、朋友、親密接觸者、參與遺體處理的人員,以及雨林中直接接觸死亡動物的獵人,受到感染的風險將相對較一般人高許多。
Q4:疾病的症狀?
A:伊波拉病毒感染後初期症狀包括突然出現高燒、嚴重倦怠、肌肉痛、頭痛與咽喉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個案死亡率可高達九成。實驗室檢驗則發現白血球、血小板降低、凝血功能異常與肝功能指數上升。潛伏期為2到21天,感染者在尚未出現症狀之前並不具傳染力。
Q5:如果接觸尚未有症狀的疑似個案,是否會因此感染?
A:不會;依目前資料,除非個案出現症狀,不然不會具有傳染力。
Q6:什麼時候應該就醫?
A:即時治療可提升病患存活率。任何人士若曾經去過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地區,或是曾經接觸疑似或確定病例,並且已經開始出現症狀,就應立即就醫。醫療人員發現疑似病例應立即通報,並採取適當感染控制措施,且在等候檢驗結果時就應隔離病人。
Q7:如何治療伊波拉病毒感染?
A:無特定核准之有效疫苗或藥物(如抗病毒藥劑)。以支持性療法為主,依照發病後出現的症狀治療,包括病患體液及電解質平衡、維持血壓及氧氣狀況、補充失血和凝血因子、併發性感染的治療等,且越早治療,存活率越高。
Q8: 如何預防伊波拉病毒感染?
A:目前尚無有效疫苗可供預防接種。其他預防方式包括
一、在流行地區,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如需接觸動物則應戴手套及穿著合適衣物。食用動物製品(血液或肉)前應煮熟。
二、避免直接接觸被感染者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可能被污染的環境。如需照顧病患則應配戴手套及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因曾有研究報告男性病人痊癒後3個月內仍可在其精液驗出伊波拉病毒,故男性病患於這段時間應避免性行為,或使用保險套。病患屍體應於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
三、因疾病初期症狀較不典型,醫護人員照護所有病患需提高警覺並配戴標準防護配備,實施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呼吸道衛生、避免體液噴濺等。如近距離(一公尺內)照顧疑似或確定個案時,則應穿著連身型防護衣並配戴N95口罩等高規格個人防護裝備(配戴護目鏡、隔離袍與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觸病患之血液及體液,且優先將病人收置於負壓隔離病室等,提升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防護層級。
Q9:醫護人員如何保護自己不受病人感染?
A:由於醫護人員照護疑似或確診病人被感染的風險較其他族群為高,因此應嚴格執行包括標準防護措施在內的感染控制措施。醫療人員應充分瞭解疾病特性以及安全處理措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配備如口罩、護目鏡、防護衣,及手套等,並且不要重複使用。病人應安置於負壓隔離病房,照顧不同病人應換手套,對病人的侵入性醫療措施須在嚴格且安全的條件下執行。
相關感控措施及個人防護裝備使用詳見「醫療機構因應『伊波拉病毒感染』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Q10:實驗室如何診斷伊波拉病毒感染?
A:疾病管制署已建立伊波拉病毒的檢驗方法,包括病原體分離與鑑定、核酸檢測、抗體檢測、組織切片免疫化學染色等。
Q11:如果預計前往目前發生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的國家或地區,我該怎麼辦?
A:目前疫情發生國家包含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共和國、奈及利亞、剛果民主共和國等。鑒於幾內亞、賴比瑞亞及獅子山3國在社區及醫療機構間仍持續發生感染,為保障國人健康,我國已於8月1日提升旅遊疫情為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另奈及利亞、剛果民主共和國旅遊疫情為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前往當地應加強防護,避免至醫院探病或接觸病人。
依照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民眾前往疫情發生國家及鄰近國家時應提高警覺,並注意個人衛生及手部清潔,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屍體或食用生肉,也應避免接觸疑似感染者或其屍體。另自發生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地區回國的旅客,如有出現身體不適症狀,於入境時應主動通報港埠檢疫人員並配合接受檢疫措施,同時迅速就醫診治;在返國三週內如出現相關症狀,則應儘速撥打1922,由本署各區管制中心評估後,再由當地衛生局安排就醫,並主動告知醫護人員相關旅遊史。
Q12:若有自流行地區國家的朋友、學者或學生計畫來台,需要注意什麼?
A: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目前無須禁止ㄧ般人國際間旅行及經貿活動;但伊波拉病毒感染患者及其接觸者應被限制旅遊。我國依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對於自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地區來台人士的建議如下:
一、應於來台前先詢問其是否為伊波拉病毒感染確定/疑似病例或有病例接觸史,倘是,確定個案必須有間隔48小時的兩次檢驗陰性後才可以旅遊,另其接觸者必須每天監測至暴露21天無症狀後才可以進行國際旅遊;疑似個案必須立刻隔離且限制旅遊,並依診斷結果進行旅遊管制。
二、來台後,應自主健康管理21天,早晚量體溫,期間倘出現疑似症狀,請協助該人士撥打1922,由疾管署區管中心評估安排就醫及後續防疫事宜。
Q13:若我想了解伊波拉病毒感染相關資訊,有什麼查詢管道?
A:關於其他伊波拉病毒感染相關訊息,可以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之伊波拉病毒感染專區查閱,或撥打國內免付費之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如話機無法撥打簡碼電話號碼,請改撥0800-001922防疫專線。
參考資料來源:
FAQs on Ebola virus disease – update 7 August 2014, WHO
http://www.who.int/csr/disease/ebola/ebola-faq-en.pdf?ua=1
Travel and transport risk assessment: Recommendations for public health authorities and transport sector-update 21 April 2014, WHO
http://www.who.int/ith/updates/20140421/en/
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Ebola-26 Aug 2014, US CDC
http://www.cdc.gov/vhf/ebola/outbreaks/guinea/qa.html
自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地區來台學生建議事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page.aspx?treeid=BEAC9C103DF952C4&nowtreeid=312D187E8FF060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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